青少年護齒共同治理先導計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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青少年護齒共同治理先導計劃
醫護專業人員
參加方法
參加方法
參加方法 - 醫護專業人員
參加資格
在私營醫療機構執業;及
根據香港法例第156章《牙醫註冊條例》,名列於《普通科名冊》,並持有效執業證明書;及
在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(醫健通)登記為醫護服務機構;及
名列於《基層醫療指南》
參加程序
只備英文版
- 請參閱英文版瞭解參加程序